「三間」還是「一剔」?雖然沒有提到品牌名,但光是講到它們的商標設計,你就知道是運動兩大品牌Adidas 和Nike的代稱。前者早於2014年將三間條的設計註冊成商標,並與比利時鞋履公司Shoe Branding Europe開始打官司,全因後者用了兩條間作為設計特點。Adidas對Shoe Branding Europe提出了反對,理由是品牌兩條間標誌與其已經註冊的三間標誌相似,對Adidas造成不利。
最近歐盟普通法院判決,支持歐盟知識產權局(E.U.I.P.O.)在2016年作出的決定,取消曾經接受三間條成為註冊商標。法院認為, 三間不屬某種特別圖案,而只是普通的標記形象。Adidas最早在2014年註冊了這一商標,並因此和比利時鞋履公司Shoe Branding Europe(其商標為兩條間)之間發生了長達數年的法律糾紛。Adidas只能提供該標誌在五個國家內具有獨特的識別度的相關證據,無法提供個歐盟地區,因此被判敗訴。
雖然三條平行條紋是Adidas的經典標誌,自1950年代創始人Adi Dassler創作後,就印在adidas鞋子的左右兩側或者外套的袖子兩側,多年來深入民心。但事實上橫間設計的確不如名牌monogram般獨特,今次Shoe Branding Europe只是用了兩間標誌就被Adidas控以侵權,似乎有點可圈可點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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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ristopher La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