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 The Street
“The Essential Street Beat”,從來不是一個能搬字過紙理解的詞彙。 街上任何打扮均可是 street beat,但出自 Vivienne Westwood 的設計可說是最具代表性。將街頭打扮變成 “Street Couture”——高端街頭時裝遇上龐克次文化,引伸出時裝界的平民主義,更一舉將 Vivienne Westwood 推上品牌頂峰。
儘管我愛 Vivienne,但她並不是將高級時裝帶上街頭的第一人。法國傳奇設計師 Paul Poiret,從亞洲文化擷取的民族元素,融入衣飾、家居用品以至飾物設計,將原來屬於精英階層的時尚變得大眾化;在此之前,被稱為 “Encroyables” 的法國Dandy,亦曾初探這精神。但毫無疑問,源自英國的 “The Wide Boys”(和girls)及 “The Mods”文化,是這種族群精神最初、也最純粹的體現。
經典的音樂/文化運動如 “The Rockers”、“The New Romantics” 至 “Glam”,無疑滋養着每位時裝設計師的創作養分。這當然包括當時得令的 Kim Jones,而擅長重新呈現某個年代時裝氛圍的 Hedi Slimane,更是佼佼者。但人們往往忘了這些設計,其實建基於一場場的文化運動;當時裝到達天橋,則成為了單純的時尚。這也是時尚巨輪的遊戲規則,展示的「場所」主導了我們理解,及其影響力的形式。年前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所舉辦的龐克主題展覽,事實上與龐克運動沒甚關聯;Anne Hathaway 也絕對不是一名龐克,會穿上龐克設計,大概也只是被龐克中的性感與剛勁所吸引罷了。
To The Runway
Authenticity(原創)和realness(真實),曾經是時裝設計最重要的根本。Yves Saint Laurent 從來不是一名「街頭設計師」,但他卻是首個擁抱吉卜賽以至 avant-garde 族群、並成功以箇中翹楚姿態流連巴黎左岸的設計師。他明白真正的風格乃渾然天成,由內而外;而不是從存在主義者的衣冠楚楚、或是情境主義者的波希米亞風情而來。它擁有真正的血肉骨骼,更重要的是,它擁有可信性。
這事實至今如是。一如日本設計師藤原浩,他被稱為最具影響力的街頭設計師;而作為認識藤原的人,我知道他最接近的「街」是「華爾街」。可他卻極其聰明地將街頭風格,變成一個巨大的市場,將 hip hop 變成年青人內心的共鳴點;這也是品牌Ambush 設計師 Yoon 及 Shawn Stussy 翻雲覆雨的手法。最近後者與Dior的聯乘,亦令人回想起史上最完美的最佳合作—— Vivienne Westwood 與塗鴉藝術家Keith Haring 的結合,將塗鴉圖案與時裝設計完美融合,不論是原創性還是影響力,均前無古人後無來者,至今仍是聯乘界的黃金標準。
A Voice of One’s Own
我還記得好些年前 Tom Ford 告訴我,街頭之所以影響他,是因為它的自然,亦正是這份自然造就它的社會真實和重要性。一眾身戴帽兜的兄弟們,不但是追逐衣服所帶來的商業價值,更因為它所代表的生活態度——衣服,無疑是一種個人表述。
比金錢來得更有型的是,雖然出自富裕一群,但卻穿得如同出身貧民區 “ghetto”,這也是 “bling” 這個可怕字眼的由來。貧民窟實在與時尚沾不上邊,擁戴這種風格的Cardi B 與 Lizzo 等名人,呈現的只是一種表象。
穿戴風格作為一個人的成功指標,沒有人比Lil’Kim更清楚;她正正是 Street Couture 的早期靈魂人物之一。執筆之際正值新年,街頭上盡是 Street Couture 的標準演繹—— Louis Vuitton、Balenciaga、Gucci;人人穿着波鞋,配上帽兜與復古喇叭褲,還有如今倫敦大熱的互換衣着潮流,令造型更隨性另類。搶眼,的確;modern,無可否認。
如今時裝可分為兩個類別:設計和風格。風格針對較年輕的族群,他們關心的是如何透過型格和anti-fashion的態度來建立自己的位置。這心態可追溯至 Grunge和Kurt Cobain,而這種風格亦慢慢得到《VOGUE》、Marc Jacobs 等主流認同。一如達達主義中著名的 “anti-art as art”理論,Grunge 亦如同 Punk,終歸成為了文化運動一開始所鄙視的東西。
那 Shawn Stussy 與 Dior 到底是甚麼回事?一如 Dr. Martens 與山本耀司、adidas與 Prada(其中一個街頭時裝的無名英雄),均是高級時裝與街頭品牌擦出火花的成功例子,那又有何不可?
要在這大環境下生存,時裝必需與人和社會重新建立聯繫。不少設計師深明,唯有擁有歷史和內涵,品牌才能夠成功。每次在天橋上看到從 “Glam” 取材的設計,我總是忍俊不禁:在這輪創造中我也有出一分力呢!
真正的風格來自內心和周遭環境。不論是 Ralph Lauren 的牛仔風,還是來自矽谷的Hells Angels ,他們既可是社會現狀的回應,也可是沒甚想法和道德的投機主義者。至於後者,很快就會像昨日的頭條新聞般為人所遺忘。
街頭時裝應該有更豐富的內涵。它是個人表述,形象和身份認同的創造。街頭時裝有一定的訊息,也讓不少人以此自我定義。它的美麗之處,在於我們毋須為自我風格感歉意,或花上大筆金錢;人人均有機會利用它發聲。風格不在乎你買哪個品牌,而是看你所擁有的內在,並與時間一同滋長。
Editor
Gene Krell